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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雷盈/台北報導】 2009.01.04 02:15 am
繼要求電視股市名嘴要有證照,金管會昨(3)日公布「網路解盤」相關規定,要求投信投顧公會嚴加管理,以杜絕所有可能干預市場的不當發言。
投信投顧公會秘書長蕭碧燕說,前年底金管會規定,在電視台解盤的老師必須有證券分析師證照,使得很多不符合規定者自此從螢光幕上消失,後來這批人轉戰網路,現在金管會趕緊加以規範。
金管會昨天公佈投顧業者自律機制案。金管會規定,投顧人員若公開在網路傳播媒體上(如BBS、部落格)講股,須具備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照,而且在股市交易前、後一小時以及盤中,不可推薦個股;盤後可講解大盤,也可分析各類股,但不得報價位。
金管會表示,網路解盤也要比照現行電視、廣播節目,依投信投顧公會「自行審核與申報作業程序」規定辦理,也就是投顧人員應把網路節目、節目內容留檔送審,投顧公會也要定期抽查。
去年12月25日,日盛證券業務人員吳沛璇就被金管會命令停業三個月,因為金管會認為吳沛璇在自己部落格上,研判多種金融商品的未來價位,並勸誘買賣。
證期局局長李啟賢表示,這次規範主要是針對投信投顧從業人員,因為有些業者,在網路上推薦個股、報名牌、分析行情,或藉機招攬會員,擾亂市場,必須有效管理。
李啟賢說,「網路解盤」並非新設法條,而是源自期交法第115條,投信投顧業者本來就要自律,只要對不特定大眾發言、傳播股市相關資訊,都得遵守規範。
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說,這次的規範主要是避免「地下解盤」,也就是一些人沒有證照,卻在網路上公開講解行情、招攬會員,且收費;若散播不實謠言,將會干擾股市正常發展。
至於這項規定對一般網友有哪些影響?蕭碧燕說,非投顧人員不受此限,只要無散播不實謠言,沒有干擾市場,就沒有問題;假如網友私下招攬會員,給帳號、密碼並收費,仍有可能被投顧公會移送司法審查,由法官裁決。
【2009/01/04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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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投顧人員不受此限,只要無散播不實謠言,沒有干擾市場,就沒有問題;假如網友私下招攬會員,給帳號、密碼並收費,仍有可能被投顧公會移送司法審查,由法官裁決。
講了等於沒講.....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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